第十节 发展 (第2/2页)
双堆城到维托城的道路建设工程也于年初就正式启动,两边齐头并进,预计将在中部北吕宋独立第一步兵师团驻扎的火山口镇(属维托府管辖)汇合,工程进展顺利,计划在年底完工。紫荆关要塞的修筑工程已接近尾声,预计在十月完成主体工程,其余辅助工程也将在年底前完工,届时双堆府警备师团将有两个联队士兵驻扎在那里。
由于大批的高岳族人从大横断山区迁出,为道路和城市建设带来充足的劳动力,初步统计,整个北吕宋从横断山区迁出到平原地区定居超过十万人。由于无锋严格要求北吕宋两府执行自己制订的民族平等原则,不得歧视高岳族人,所以迁居并没有带来太多的问题,反而提供了充裕而又廉价的劳动力。不仅仅是基础设施建设,就连北吕宋南边靠近吕宋大公国的地区,咖啡种植园数量也增加了一倍,其原因除了感觉到局势逐渐平静而新成立的自制政府政策更加优惠外,大量的移民涌入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迁入北吕宋地区的并不仅仅是高岳族人,其中从印德安王国迁居到北吕宋的印德安各族百姓也有超过五万人,这除了与北吕宋较为宽松环境有关外,还主要是由于去年印德安王国再次遭受了严重的洪灾,造成了许多地区粮食绝收,老百姓苦不堪言,都纷纷打起了外迁的主意,而邻近的北吕宋条件良好而政策宽松,自治政府也对移民条件控制得不严,于是便汹涌东进。
自治政府倒是十分欢迎,因为印德安人是最好的农夫和工人,长期形成的民族特性决定了他们不是良好的士兵,也不是优秀的官吏,他们最适合的工作就是他们祖祖辈辈一直从事的农业和手工业。他们的到来能够极大的推进这两个地区原本较为落后的经济发展,尤其是农业。
双堆府靠近乌孙国的铁矿山已经进入了开发前最后的建设阶段,大量的移民进入这里,希望能凭自己的一技之长谋得一个安身立命所在。而双堆府城守卢曼经过高价竟卖将铁矿山的分成一百股,自治政府占五十股,另外五十股则以各民族人口比例分为安第斯族占十股,库柏人十股,普里奇人十股,唐族人十股,印德安人五股,西边绿海沼泽五族各一股,每股定价二万帝国金币,自治政府不出资金,以矿山所有权zhan有五十股,但要负责矿山的道路交通建设,其余五十股则在各族中分购,每年获取的利润除留下必要的发展资金外其余按持有股份数额按比例进行分配。
这次最原始的股份制矿山是由于自制政府拿不出更多资金来开发矿山,但又不能耽搁,因为无锋已经亲自写信给卢曼要求他必须在一年内开采出第一批矿石以供需要,在这种情况下,卢曼在报请了萧唐和苏秦的同意下推出了这个方案。
原本各族的商人们根本就没有想到过居然有如此好事,这个方案一推出,立即在各族商人们中引起了轩然大波,商人们纷纷要求购买,但股数却有限,为此,自治政府又出台新的规定,必须是加入了双堆府商会的商人才可以购买,但仍然不足以解决这个问题,后来不得不允许几人够买一股,这才勉强将方案做成,而原本并没有多大兴趣的绿海沼泽五族本并无多大兴趣,见到争夺得如此激烈,也都又纷纷出资购买了一股。
据说股份第一次购买刚尘埃落定,马上就有商人以高出政府规定价格一倍即四万金币的价格收购,但却无人愿意出售,最终有人以六万金币的价格购买到成交一股。
据帝国后来著名的经济学家萧基先生在《帝国早期经济发展制度一观》中评价:“这是开天辟地的第一次,虽然十分简陋粗糙,如此大一座矿山居然只有区区一百股股份,在现在看来是多么的滑稽可笑,而且中间也有许多不尽规范的地方,比如认股权的取得资格居然必须是具有半官方性质的商会成员,但所有这一切都不能掩盖一点,那就是它毕竟标志着一种新型的所有制形式的开始建立。”
有了这一百万金币的资金做后盾,铁矿的开发进展得到很大的提高,前期的修建、划地和工人的招募等工作都十分顺利,而政府承诺的简易道路也已经基本建成,按计划十一月份就会有第一批矿石开采运出。
维托府东部的高岳人聚居区也已经完完全纳入了当地自制政府的管理,由于有了金州府的借鉴,这其中并无多大变化,金州府高岳人聚居地建立的管理模式深得北吕宋高岳人的赞同,所以这一切都十分顺利,甚至有不少属于其他国家的高岳居民也不远千里来到这里,希望能成为这里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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