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郑小伞,窃之本能 (第2/2页)
兰岚随手将月牙玉佩放进裤兜里。
“谁啊?”
人在国外,可不敢随便开门。
听说前几天,楼下有一对柬埔寨情侣,把抢劫者当成服务生,结果因为反抗激烈,被人直接枪杀了。
后续发展如何,兰岚无从得知。
至少他的警惕性提升了许多。
“是我!”
熟悉的男声在门外响起。
兰岚松了口气,将一名华国中年男子迎了进来。
对方名叫郑小伞,两人这段时间,也交流过几次。
兰岚警惕地看着对方:“伞哥,有啥事?”
他怀疑对方对自家姐姐兰琦有想法。
这种社会人,会做事,说话又好听,看上去像是个人才,最懂得怎么欺骗女孩子。
再怎么小心谨慎,也不为过。
“我带了啤酒,咱们聊聊天。”
郑小伞把两打二十四罐啤酒放在地上,故作深沉地叹了口气。
“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
“你这算啥?搞的跟防贼一样?是为了你那个小女朋友吧?”
“我都是有家有室的老男人了,怎么可能对你女朋友产生想法!”
“你小子这么会吃醋,也不怕表现的太卑微,被人家嫌弃?”
兰岚被郑小伞三言两语说的心花怒放。
他挠了挠头,红着脸解释道:“别误会!那是我姐,亲姐!话可不能乱说!”
郑小伞不置可否地笑了笑,开了两瓶啤酒,塞进兰岚怀里。
“来!干!”
推杯换盏,眨眼就来到半个小时之后。
“朋友们叫我窃·格瓦拉,好像是因为,我跟某个出名的外国人长得像。”
郑小伞丢掉手里的啤酒罐:“旧金山唐人街那边,出了点事。地球排位赛,我可能没办法去现场了。兰岚老弟,记得多发点照片给我!”
“没问题!不过,你这绰号,很厉害啊……切·格瓦拉……”
兰岚微微颔首,自以为理解了对方的意思,大着舌头说道:“没记错的话,那人应该是阿根廷作家,古巴革命的核心人物。那是个伟大的人,和周树人先生一样,都是弃医从文的仁人志士。”
说完这话,兰岚倒在床上,沉沉睡去。
郑小伞也喝到微醺。
他看着床上的兰岚,摇了摇头:“小家伙警惕心太差了,还得多磨炼磨炼。”
走出房间,关好房门,郑小伞去前台退了房。
离开川普国际DC特区大酒店后,凉风一吹,郑小伞双手插兜,清醒了不少。
他忽然意识到,自己兜里多了一枚月牙玉佩。
这玩意儿,显然是从兰岚身上“顺手”摸过来的。
“握草!”
郑小伞猛地扇了自己一巴掌:“这他妈都快成本能了!”
“自己人你也偷!”
一直在美利坚唐人街底层厮混的郑小伞,青皮出道,三观有异于常人,却也守规矩。
他的职业守则只有一条——不对华人下手。
这次……
或许是喝高了,这双手在不恰当的时刻,产生了自己的想法。
正当郑小伞准备回去物归原主的时候,异变徒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