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四十五章 主人的味道 (第2/2页)
“还请何小姐收下在下这片心意……”
何柔柔微微一笑,在烟花下,她的笑容,恍如一朵真正娇艳的玫瑰般,鲜艳、夺目,让人心神动摇。
这正是她的绝招之一。
身家千亿的大小姐;出生于名门世家;毕业于联邦帝国理工大学;单身、未婚、漂亮;
了解更深一点的话,别人还会知道,她是一个实力强劲的超凡者,不过二十来岁,就已经拥有了堪比黑衣卫中校的实力!
当然……
最重要的是……她的眼睛……
狮城公主,从小就知道利用自己的眼睛,来给其他人错觉。
一种她可能喜欢或者欣赏的错觉!
加上前面的那些设定,很少有男人能逃得出她的手掌心。
毕竟,男人总是自我感觉非常良好的生物。
而且,他们总是喜欢炫耀自己的魅力。
就如现在,眼前的这位江城市卿大夫议会议长之子,就已经明显被她的笑容所俘虏。
何柔柔知道,她只需要再用一把劲,挑逗挑逗,这个男人就会成为她大海中的又一条鱼!
一条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鱼!
就像她在三佛齐养的那些鱼一样。
每一条都很听话!
而养鱼何柔柔是有经验的。
她接过对方递来的玫瑰花,然后盈盈一拜:“小女子蒲柳之姿,何德何能,竟让公子看重?”
对方的嘴角都笑了起来,以为靠着自己的魅力和身份,已经可以拿下这朵漂亮的鲜花。
但何柔柔却已经站了起来。
“然则……小女子才薄德浅,恐难为公子之良配……”
良配?
对方还没有来得及反应过来。
玫瑰花就送了回来,塞到手里。
“还请公子再觅良人……”何柔柔提着裙子,走向前去:“妾,实不足以让公子如此?”
对方顿时有点风中凌乱了。
谁要娶你了?
玩玩而已……
但是……
他摩挲了一下手掌:“有意思……我喜欢……”
此刻,他深信自己的魅力,无可阻挡,只消再加一把劲,定可一亲芳泽!
但殊不知,当他惦记着对方的身体的时候,何柔柔却已经惦记上了他的全部!
对如何料理和收拾这样的人,狮城公主十八岁就已经懂了。
先拔高他的自我感觉,然后在他以为自己果然魅力无穷的时候,狠狠的打击他的自尊!
让其从最高处跌落。
接着,再表现一点善意。
年轻而毛躁的富二代们,会自动脑补和完善的。
狮城公主的大海里的鱼,只要被她捕获,就没有逃跑的可能。
但……
何柔柔忽然感受到了什么。
她的身体颤抖起来。
她立刻向前狂奔。
“主人!主人!”狮城公主奔跑起来,她不顾一切的穿过人群。
空气中有主人的味道。
主人在这里出现过!
祂来过这里!
狮城公主的心情狂喜。
至于养鱼什么的……
和主人相比,不值一提!
可惜……
何柔柔最终,只能站在一座天桥上,看着这茫茫人海,不知所措!
而在她身后,所有人都愣住了。
包括她的仆人们。
这些仆人已经服侍她十几年,每一个人都知道,自家小姐的骄傲!
她到现在为止,都没有让任何男人,真正的接近过她。
她强大的实力,也足以让任何妄图对她不轨的男人,以毁灭性的打击!
但……
主人?
小姐什么时候有主人了?
而且……
他们看着何柔柔的模样和神情,都明确了一个事情——那位叫小姐如此失魂落魄的所谓‘主人’,恐怕是那种真正的征服了小姐的人。
无论是肉体,还是灵魂……
只有这样,小姐才会如此失态。
唯有如此,她才会这般不顾体统的在大庭广众之下,奔走高呼。
而那位王公子,则更加不堪。
“主人?”他的脸色迅速变了。
骄傲的议长公子,感觉脸上火辣辣的。
他的尊严被踩在地上,踩进了泥里。
这让他不由得想起方才何柔柔说过的每一句话。
现在那些话的每一个字都像利剑一样插在他心窝里。
所以,她是真的拒绝我?
而且,拒绝我的原因是因为她有一个主人?!
想到这里,王公子怒火中烧。
他立刻走上前去,走到那站在天桥上,连鞋子都已经脱掉,赤着一双白玉般的赤足,站在栏杆前,失魂落魄的女人面前。
“何小姐!”王公子沉声压抑着怒火:“你必须给我一个解释……”
“滚!”何柔柔回过头来,瞪了他一眼。
她额头上,一个标记正在隐隐的闪烁着某种灵光。
“你若是打扰我寻找主人!”狮城公主此刻宛如一头真正的雌狮。
她的头发一根根飘起来,那长长的秀发中,灵能隐现:“我就撕了你!”
现在,何柔柔已经毫无顾忌了。
主人就在附近!
她不惜代价,也要找到祂。
因,主人是她的一切!
是她发誓要侍奉,要追随,要服侍的一切!
谁也不能挡她!
王公子看着这个完全换了模样和形象的美丽女人。
他蹬蹬蹬的退了好几步!
他终于知道,这位狮城公主,不仅仅是漂亮那么简单!
她还无比危险!
上校!
绝对是上校才能有的威势!
王公子虽然不是超凡者,但他接触过。
他深知这些人的可怕。
“你别乱来啊……”王公子立刻喊道:“黑衣卫就在附近!”
“那你就滚!”何柔柔暴怒的瞪着眼睛:“打扰我找主人……黑衣卫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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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平安抱着自己的宠物猫,走在喘急的人群中。
他发现好多人都在向着一个方向聚拢。
他回头看了看,只看到了几百米外的天桥上,一对男女似乎在对峙。
“又是狗血的剧情吗?”他已经脑补出来了。
无非不过是分手啊什么的。
他耸了耸肩膀,抱着小猫,继续向前。
快十点钟了,他要回家了。
这是他的习惯——不管什么事情,十二点钟之前,一定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