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 书中自有黄金屋2 (第1/2页)
余父余母也不是不疼闺女,在确定了下乡的时间,两人就想方设法换了各种票,又去买了不少东西,吃的用的都有,就怕女儿去了乡下过不好。
嗯。
也算是另一种补偿了。
十天后,余姝提着大包小包,上了火车。
她下乡的地方叫平山大队,光听这名字就觉得穷,山多路难走,再不济想想愚公移山吧。
大队有安排驴车来接。
这一批知青三男两女,年龄都差不多,在火车上待了两天,吃不好睡不好的,个个脸色都不好,五月份了,车厢又闷热,身上一股子怪味。
“平山大队的知青,这边!”一大叔在不远处吆喝。
几人勉强能听懂。
便都提着行李快步走过去。
余姝最小,力气却不是最小的,十七八岁的少女又不是养在深闺要人伺候的娇花,青葱挺拔,昂扬向上,以前上学的时候也是要背着大书包走着去学校的,每天锻炼着,体质杠杠滴!
她一手提着一个大包,肩上还背着个书包,看着近在眼前的巍峨高山,眼里一片茫然。
茫然,生活还要继续。
知青的生活很简单,那就是每天下地干活。
住在知青点,每人交出自己的口粮,再由人轮流做饭,不过,每天的粮食都要经过计算。
别说抠,这是节约。
别月初富二代,月末穷光蛋,要知道这可是个没有花呗借呗的时代,提前吃完了那就只有预支下个月的了,那下个月就得饿肚子。
宁可每天少吃点,也得每天肚子里有食物。
余姝跟另外三个女知青住一屋,同在一个屋檐下,小摩擦矛盾避免不了,大体上算融洽。
她的生活很规律。
平时上工,周末会跟知青们坐村里的驴车去镇上,去国营饭店改善改善伙食,再去供销社买点必要的东西,月初去邮局领快递跟信,都是家里寄来的,是她临走前都说好的。
不然,凭啥。
哥哥们男子汉大丈夫不下乡,偏要她一个小姑娘去吃苦,若再啥也不给,呵,脸呢。
也不怕邻居同事笑话。
日子流水般匆匆而过。
余父当初说好的‘过段时间找人把她弄回城’也像是泥牛入海没了音讯,除了每月那点东西,余姝像是被遗忘了,特别是在二哥结婚后,余母在信里提了一嘴,说是已经怀孕了。
余姝便明了,自她离家那天起,家里就没她的位置了。
她会变成一个客人。
她的房间会有其他的功能。
十八岁的余姝仿佛长大了许多,不再那么傻呵呵的,双眼依旧明亮,人也勤快,却静下来了。
整个人沉淀了。
唔...
有种厚积薄发的感觉。
自二哥余有结婚,余母就在信里写家里负担大了,话里话外的意思就是希望能少给她一些东西。
“家里就靠着我跟你爸过日子,也不容易。”
“一家子嚼用,花费不小。”
“你大哥一个人的工资养他自己都恼火,更别提你大嫂又怀了,唉,房子也不够住了。”
...
这些,余姝听听就是了。
爸妈能养大哥大嫂二哥二嫂,往后爸妈的工作也是留给他们的,得了如此多好处的兄嫂都能啃老啃得理所当然,她一下乡的才十八岁的小闺女凭啥就得自力更生艰苦吃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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