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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七十四章:虐菜(求收藏,求推荐,求月票)第一更求月票!!!

第七百七十四章:虐菜(求收藏,求推荐,求月票)第一更求月票!!! (第1/2页)
  
  对于明白灵魂意义的人来说,自己的灵魂是无价之宝。可对于了解复仇意义的人来说,灵魂一文不值。至少在莱利看来是这样,她要的只有复仇,其余的东西都可以抛弃。有些人或许会告诉莱利,生活远不止有复仇那么简单,可对她来说,复仇就是生活,如果不是抱着这个信念,她早就崩溃了。
  
  事实上,她很早以前就想过,复仇之后,自己会怎么样?忘记一切重新生活?
  
  她左想右想,发现根本不可能。重新开始,说的容易,可做起来却根本不可能!忘记自己曾经的痛苦?忘记自己和丈夫的甜蜜,忘记自己和女儿一起的温馨?那和把她的人生全部删除有什么区别?
  
  所以她的结论就是,复仇结束之后,她的人生也结束了。没有目标了。
  
  既然如此,她又有什么舍不得的呢?
  
  灵魂?
  
  拿去吧!赶紧的!
  
  汉尼拔一阵无语,他还以为自己会费一般口舌的。
  
  当然,说老实话,汉尼拔对血薄荷也没什么必得之心,只是找个由头,让这个姑娘有理由活下去。她身上的自毁倾向可比马特严重的多,马特只是愿意为了自己的事业献身,这女人估计现在报仇,下一秒就会自杀。
  
  而且放任她不管,鬼知道她会捅多大的篓子。她比弗兰克可莽多了,去偷枪械都不带遮挡面部的。就这么大喇喇的被监控拍到。这种人,要么下一秒被犯罪分子乱枪打死,要么被警察乱枪打死。
  
  “那么说定了,我帮你报仇,你的灵魂归我!”汉尼拔要了灵魂没用,最多就是喂狗,所以这就只是个说法。
  
  没想到血薄荷不仅没有丝毫犹豫,甚至还有点松一口气的感觉。
  
  背负仇恨永远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相反,那是一件足以将人压垮的负担。生活只有仇恨,其实是一件挺悲哀的事,哪怕莱利自己也清楚这一点,你能想象,你每天醒来,胸口就像压着一座大山,眼睛里看到的任何东西都能想到丈夫而女儿身影,感觉不到美好,体味不到温馨,而这种日子还在日复一日!
  
  血薄荷为什么选择这个时间来复仇,她完全可以计划的更周祥,准备的更充足。
  
  因为她坚持不住了!
  
  现在有人接过了她的生活,给了她方向,让她可以不再为未来而操心,这何尝不是一种解脱。
  
  至于灵魂?
  
  她反正没感受过,所以也不觉得有什么重要的。
  
  就在血薄荷感受着前所未有的轻松的时候,突然电话响了。
  
  “这个电话是你的?”这是一种老式的翻盖电话,这是一种一次性电话,罪犯们最喜欢用的道具之一,因为很难追踪,也很难被监听。大部分毒贩就喜欢用这种东西。
  
  “不是,是我从康奈尔手下抢来的。”血薄荷打算用这玩意追踪下康奈尔的行踪。于是汉尼拔很快接通了电话。
  
  “莱莉·诺斯!你听着,我们就在大桥下,听听这是谁的声音……”
  
  一个小女孩的声音传来!
  
  血薄荷立刻急了,那个小女孩并不是她的什么,而是一个无意中帮助她的可怜孩子,这个孩子就住在布鲁克林大桥附近的贫民窟,她跟着妈妈一起生活,但很善良,那天因为和一群黑帮战斗受了伤,是那个女孩将自己藏了起来,接着带着她妈妈过来帮助了血薄荷。
  
  血薄荷根本想不到,那群人会找到那个女孩!
  
  “你们不要动她!!!”
  
  “哈哈哈,那我们就可以达成共识了,你一个人来,我们要好好的聊一聊!”
  
  “好!我会去!”血薄荷想也不想就答应了。
  
  汉尼拔没有阻止,事实上也没啥好阻止的。还免得他去找。
  
  ……
  
  那群人所在的地点,都不用猜就知道是血薄荷之前藏身的高架桥附近。
  
  血薄荷整理了下自己的装备,其实也就是一件防弹衣,几把枪而已。汉尼拔就在她的身边。血薄荷看了看汉尼拔,想说点什么,但最后还是咽了回去。
  
  “不用担心。”汉尼拔看出血薄荷的想法:“我会保证你的小朋友安然无恙的。毕竟,你现在是我的爪牙。”
  
  血薄荷点了点头,迈步奔跑,一个纵跃翻过了一道两米高的墙壁,落到了隔壁的小巷。看看周围,她到现在都感觉神奇,她之前看到汉尼拔拿出一块水晶,直接放在她的胸膛上,接着水晶就直接消失了,然后她就感觉浑身充满了力量,这种感觉太奇妙了,要知道就在几个小时之前,自己还深受重伤,奄奄一息,可现在,她感觉前所未有的健康,甚至感觉自己能和一头狗熊肉搏。
  
  这就是出卖灵魂换来的东西么?
  
  血薄荷感觉到,自己得到的好处远远不止这些,但也没时间去探究就是了。
  
  走了几步,她从墙角探出头,就见不远处高架桥下站着一群手持枪械的匪徒。在隐约的灯光下,她看见了一张有点眼熟的脸,昨天就是那个男人,差点杀了自己。
  
  她知道那个男人的名字,威利斯·史崔克。但具体细节她却不清楚,只知道这个男人真的很厉害。
  
  这是一个剃着平头,穿着西装,一只手带着奇怪手套,有着两撇小胡子的黑人大汉。
  
  此刻,他正在那里怒骂着,并且拨打着手机。
  
  把手机拿到耳边听了片刻,他再次大骂出声:“这个臭哔哔,居然敢关机?班德拉,把那个小女孩给我杀了。”
  
  废话,血薄荷现在就在他们身边,怎么可能开机。
  
  一个有着两撇小胡子的白人中年大汉听到老大的命令,立刻走了出来,拿出手枪,上膛,然后指着一个有着爆炸头的小女孩。
  
  这帮人是毒枭,没什么不杀小孩的规矩。这些人渣,只要有钱,连自己亲妈都敢杀,更别说一个小女娃娃了。
  
  砰!
  
  小女孩没事,那个叫班德拉的中年大汉却头部中枪倒地了。
  
  威利斯·史崔克一愣,继而笑了起来。他就喜欢这种人,为了那些所谓的正义,愿意愚蠢赴死。他可没空欺负一个小女孩,他的真正目的只有莱利·斯诺!
  
  威利斯狞笑起来,挥挥手示意:“看见没!你再不出来,这个小女孩就会死。”
  
  说着,他的手再移动了下,指了指旁边:“如果你一直不出来,那这几个女人也会死,然后就轮到高架桥下的所有穷鬼。我会当着你的面,一个一个杀掉他们!你不是他们的保护者吗?现在,怎么不敢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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