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六章 董卓的过去(下) (第2/2页)
另有一次,董卓把俘虏来的数百名起义士兵先用布条缠绑全身,头朝下倒立,然后浇上油膏,点火活活将他们烧死,可谓残忍至极。迁都长安时,为了防止官员和人民逃回故都洛阳,董卓将整个洛阳城以及附近二百里内的宫殿、宗庙、府库等大批建筑物全部焚火烧毁。昔日兴盛繁华的洛阳城,瞬时之间变成一片废墟,凄凉惨景令人顿痛惜。为了攫取财富,董卓还派吕布洗劫皇家陵墓和公卿坟冢,尽收珍宝。
整个洛阳城狼藉不堪,在董卓肆意践踏破坏下,已是千疮百孔,满目疮夷。曹操对此悲愤不已,他写了一诗《薤露行》,予以讥讽:贼臣持国柄,杀主死宇京。
董卓掌权后,国家制度朝令夕改,反复无常,严重阻碍了整个国家政权机器的正常运转。其中,他颁布的法律刑罚尤为混乱无度,不成体统:对普通老百姓往往实施严刑酷法,而对亲信家族,则违法不究,一切都取决于董卓个人的意志。董卓专门指派司隶校尉刘器登记所谓“为子不孝,为臣不忠,为吏不清,为弟不顺”的臣民,凡是册上有名者,都应处死,财产没收。不久,整个社会便民怨沸腾,冤狱遍地。
为了自己聚敛巨额财富,董卓大量毁坏通行的五铢钱,还下令将所有的铜人、铜钟和铜马打破,重新铸成小钱。粗制滥造的小钱不仅重量比五铢钱轻,而且没有纹章,钱的边缘也没有轮廓,不耐磨损。小钱的流通直接导致了严重的通货膨胀:货币贬值,物价猛涨。据史书记载,当时买一石谷大概要花数万钱。老百姓苦不堪言,生活陷于极度痛苦之中。董卓却用搜括来的钱财,整日歌舞升平,寻欢作乐,生活**无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