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1人赃俱获(2) (第1/2页)
李向阳和周小红去派出所做了笔录后,便让两人回去等结果。
派出所接着查问过张亚珍几人,张亚珍和辉辉竹筒倒豆子般把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
短短几天功夫,东市规模稍大点的服装店,几乎都被他们光顾,少的三两件,多的六七件,有些迷糊的店主可能还没发现被盗。
民警告诉两人,如果积极交出被盗的财物,积极赔偿店主的损失,争取从轻处罚。
两人告诉民警,偷来的衣服已经被刘金宝送去交给买家了,买家是谁她们也不清楚。
张亚珍看着民警:“警察同志,我已经说清楚了,我可以回去了吗?家里还等着我回去拔油菜秆子。”
民警看了她一眼,说道:“你们属于有组织的实施盗窃,给商户带去巨大的损失,且数额较大。
法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张亚珍做梦也没想到偷几件衣服会被判刑,哇的一声哭了起来:“呜…呜……我就拿了她几件衣裳,卖的钱都在我这一分都没用。”
她说着从裤腰处的小兜里取出这些天分得的二十多块,递给民警,可怜兮兮的说,“警察同志,钱都在这,我一分都没花,我还给他们,给他们赔礼道歉,我不要坐牢呜…呜……呜……”
记录的民警接过那些钱,放到桌上,看着她涕泪横流的样子,觉得她可怜又可恨。
偷盗是什么行为,几十岁的人会不清楚?
那边张华、蒋秀把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基本和张亚珍两人说的对得上。
刘金宝和小宋最后告诉民警,他们把偷来的衣服卖给了利民路街尾的欢欢服装,还告诉他们是欢欢服装店的老板让他们去偷,不管多少她都会收下。
民警问他们怎么会想到用这个办法去服装店偷东西?
小宋告诉民警,刘金宝带她去欢欢服装店买衣服,不小心带走了一件,被老板娘追出来找到了多拿的衣服,一来二去就熟悉了。
刘金宝和欢欢服装店的老板娘受到这事的启发,就开始行动了……
民警以收购赃物罪把欢欢服装的老板带到派出所,欢欢服装的老板正是徐欢。
经过审讯徐欢承认了自己收了脏物,她看着讯问她的民警说:“我愿意赔偿那些店主的损失,是不是就能免于刑事处罚?”
派出所的民警告诉她,积极赔偿遭受损失的商户只能减轻刑事处罚,并不能免于处罚。
徐欢傻了眼,跌坐在椅子上,垂着脑袋喃喃自语:“沈浩明明这样告诉我的,只要赔了钱就不会拘留,也不会坐牢,他为什么要骗我……”
熊家和张家得知自己老婆偷衣服被抓关进了拘留所,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孙秀华气得当场晕厥,刘国志气得瘫倒在地。
许春燕拍手叫好,指着刘国志说,幸亏她没生儿子,几个女儿也不受他重视,不然下场就和刘金宝一样。
几天后,民警去了兰阳服装,告诉李向阳收售脏物的人是徐欢,觉得这人简直就是一条疯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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