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背布娃娃的小姑娘 (第2/2页)
北城里的大街小巷总是人来人往,少年和胡司离出现在北城的街上引起了很多行人的注意。
因为少年穿着和背着的书箱会让人一眼看出身份,还有书箱上奉旨赶考的小旗,很多行人都远远的就避让道路,因为冲撞了举人大老爷可是要被官府治罪的。
天桥下的大街上弥漫着一股马粪味,来往行人客商习以为常,胡司离只能掩面而行,少年倒不觉得如何,倒是一边闻着马粪味道一边还吃着夹了驴肉的火烧。
和南城那边又高又漂亮的商铺相比,北城的小商铺都是又脏又乱,不过少年很喜欢这里,刚过了中午,少年和胡司离走进了一条叫烧饼巷的地方,找了一家相对还算干净的小酒铺子,店家只卖酒和各种熟食,没有炒菜,少年要了一斤牛肉和一只烧鸡,还有一坛子黄酒。
胡司离一般情况下不喜欢吃东西,吃也会很少,只是陪着少年而已,但如果有烧鸡的话胡司离会吃一个人吃多半只。
小酒铺的掌柜是个面皮白净的老人家,伙计是一个比少年年纪还要小的小姑娘,也是白白净净的,眼睛不大,鼻子不大,鲜红光滑的嘴唇很厚,上身穿红衫,下边穿着紫色的百褶小襦裙,灯笼裤腿,是个挺机灵的小姑娘。
小姑娘的身后背着一个很大很大的布娃娃,布娃娃的脑袋比小姑娘的脑袋还要大,耷拉在小姑娘的肩膀上。
因为已经过了饭点,小酒铺子里除了少年和胡司离没有别的客人,掌柜的老头坐在柜台后面昏昏欲睡,背布娃娃的小姑娘坐在另一张桌子前看着大街,两条腿无聊的来回晃悠着。
少年吃的很慢,那一坛黄酒启了封之后倒了一碗,少年只喝了一小口,然后便总是去看着那个背着布娃娃的小姑娘。
只要是看到这般大小的小姑娘,少年就会想起公孙大圣,少年觉得天底下大多数的小姑娘都比公孙大圣漂亮,但是公孙大圣却是最可爱也最懂事的那个小姑娘。
胡司离吃完了烧鸡之后对着小姑娘说道:“小妹妹,可不可以给姐姐再拿一只烧鸡包好,姐姐要带走的,你们家的烧鸡很好吃。”
小姑娘应了一声从椅子下跳下去,扶了扶身后的布娃娃小跑进后厨,很快就提了一个纸包出来放到桌子上,说道:“里面有两只,收一只的钱。”
胡司离好奇的问道:“这是为何呢?姐姐要的是一只,小妹妹如果给姐姐包的是两只,那么就不能只收一只鸡的钱呢,这样你今天卖的酒和肉就没有钱赚了呢。”
小姑娘说道:“不会的,我们店里每天会准备三十只烧鸡,三十斤牛肉,如果三十斤牛肉全卖光,那么三十烧鸡就都是赚的了,牛肉卖不完可以放卤锅里,总会有人喜欢吃味道重些的,但烧鸡放到第二天就会不好吃,可我若是送给客人一只,客人下次会想着再来。”
胡司离和少年对视了一眼,两人会心一笑,这个小姑娘显然是很会算帐的,做生意这个样子当然会有很多回头客。
少年问道:“你叫什么名字?你不用去书院里面读书吗?”
小姑娘回答道:“我叫楚荷,楚楚动人的楚,荷叶的荷,我不读书的,读书很无聊。”
胡司离打趣道:“荷叶的荷,为什么不说是荷花的荷呢?楚荷,你喜欢卖烧鸡和牛肉吗?”
小姑娘叹了口气,说道:“不是我喜欢,是因为这样每天可以得到五枚铜钱,等我攒够了五千文钱我就不卖烧鸡和牛肉了。”
少年非常好奇,问道:“那么你有了五千文钱要做什么呢?”
小姑娘又叹气,说道:“我要去一个很远的地方,每天吃两个馒头,一个馒头两文钱,我每天走三十里路,五千文刚好够走到地方。”
少年和胡司离都很惊讶,两个人正在算五千文能走多远的时候,小姑娘说道:“每天要花四枚铜钱,一共三万七千五百里路。”
要走三年多,三年的时间,应该能从北苍帝国的最北端走到最南端。
柜台后面打盹的老头这时迷瞪瞪的睁开了眼睛,轻轻咳嗽了一声,小姑娘便不再说话,背着布娃娃坐到了门槛上。
胡司离拿了整整一贯钱放到了桌子上,把包着烧鸡的纸包放进身后背篓,少年走到门口的时候蹲下身递给小姑娘两块紫竹牌,说道:“一块是护身符咒,另一块是招财符咒,很灵的,是我送给你的,希望你早一点攒够五千文。”
小姑娘接过紫竹牌之后冲着少年鞠躬,然后把两块紫竹牌在自己的腰间比了比,又在胸前比了比,似乎觉得都不太合适,便把两块系着红绳的紫竹牌系在了布娃娃的腰间,非常开心的笑了起来。
离开小酒铺,少年和胡司离开始寻找那个铁匠铺,端木晴说铁匠铺就在天桥下不远,结果少年和胡司离找了好半天问了很多人,最后才发现铁匠铺就在烧饼巷那个小酒铺后面的一条街上。
铁匠铺的门面很小,门口胡乱堆了些破铜烂铁,有一排木架上摆着几柄生了锈的刀剑,店铺里的铁匠炉火光正红,一个年轻的铁匠正挥汗如雨的挥舞着锻造锤。
少年让胡司离在门外等,自己一个人进了铁匠铺,那个年轻的伙计头也没回,说道:“我们店里不卖菜刀,不卖镰刀,也不卖砍柴刀,我们店里收各种金属,看货给价。”
“请问你就是这里的铁匠师傅吗?我想问一下赤练先生在不在?”
打铁的声音突然停止,那年轻的铁匠转过头打量着少年,一边擦汗一边说道:“赤练先生?他不在,你是师傅的朋友吗?”
少年认真的想了想,说道:“嗯,算是吧,他教过我打铁也教过我读书,他一般什么时候会回来?”